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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第一季度依法对7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

2022-05-30| 来源:互联网| 查看: 317| 评论: 0

摘要: 据中国人民银行5月13日消息,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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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人民银行5月13日消息,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2022年第一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7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2000元至4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医疗机构等。

  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附: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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