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首页 资讯 查看内容

资讯

订阅

植幸化妆品公司生产“与产品备案凭证载明成分不符”化妆品 被罚没近40万元

2022-07-30| 来源:互联网| 查看: 317| 评论: 0

摘要: 被各种商家营销套路侵害权益?买到的商品出故障投诉无门?黑猫投诉平台全天候帮您解决消费难题【消费遇纠纷......
团结幸福家族 http://www.tjxfjz.com

被各种商家营销套路侵害权益?买到的商品出故障投诉无门? 黑猫投诉平台全天候帮您解决消费难题【消费遇纠纷,就上黑猫投诉】

中国网财经7月28日讯(记者 杜丁)日前,上海市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植幸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奇妙时光深海水润多效保湿霜实际投料成分含有海藻糖,与产品备案凭证载明的成分不符,被罚没近40万元。

通报显示,2022年1月5 日,上海市药监局对上海植幸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奇妙时光深海水润多效保湿霜为国产普通化妆品,上海植幸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是该产品的实际生产企业。产品备案凭证载明的成分不含海藻糖。

2021年10月,上海植幸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购入原料PatcH2O,成分含有海藻糖。2021年11月,该企业使用上述原料生产3批奇妙时光深海水润多效保湿霜:生产批号B1113A01,31342瓶;生产批号B1119B01,10200瓶;生产批号B1125B01,50400瓶。其中,B1113A01批产品全部出库,另2批产品未出库。

2022年1月17日至2月28日,上海植幸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主动召回 B1113A01批产品25621瓶。该企业实际销售B1113A01批产品5721瓶。上述3批产品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79070.12元,企业违法所得人民币4354.03元。

通报称,上海植幸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的规定。

上海市药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上海植幸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下列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仟叁佰伍拾肆元零叁分;没收违法产品:奇妙时光深海水润多效保湿霜(净含量:8g,生产批号:B1113A01、B1119B01、B1125B01)86221瓶;罚款:人民币叁拾玖万伍仟叁佰伍拾元陆角。

资料显示,上海植幸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3日,法定代表人蒋诚。

责任编辑:王翔

分享至 : QQ空间

10 人收藏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收藏

邀请

上一篇:暂无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关于本站/服务条款/广告服务/法律咨询/求职招聘/公益事业/客服中心
Copyright ◎2015-2020 起点资讯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起点资讯网 X1.0